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 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 全面推進公正司法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 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其江
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圖為2021年12月3日,在山東省濱州市濱城區人民法院,講解員給學生們講解憲法知識。 中新社發?初寶瑞/攝
習近平總書記所作的黨的二十大報告,在充分肯定過去五年和新時代十年“司法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的基礎上,首次在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對“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作出專章論述,以“嚴格公正司法”為題,對司法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安排。這些部署安排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領域的最新實踐要求,是今后一個時期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全面推進嚴格公正司法的行動指南和根本遵循。我們要結合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正司法和司法體制改革重要論述的學習,深刻理解、準確把握公正司法的豐富內涵,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對嚴格公正司法的各項部署安排,努力以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堅持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這一根本功能定位
公平正義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價值。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公平正義是我們黨追求的一個非常崇高的價值,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定了我們必須追求公平正義,保護人民權益、伸張正義。全面依法治國,必須緊緊圍繞保障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來進行?!雹倭暯娇倳浽凇八痉ㄊ蔷S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這一普遍性司法規律認識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②這一重大命題。前者更多地從司法與立法、行政三者的功能定位、相互關系出發,強調了司法的終局性和定分止爭的功能。后者則揭示了司法只有公正才能真正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這一更高層次的司法運行內在規律,強調了公正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黨的二十大報告再次重申“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對新時期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們必須加深對這一重大命題豐富內涵的認識,并在實踐中深入貫徹、長期堅持。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所謂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權利一定會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懲罰?!雹酃痉ㄊ玛P人民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正如英國哲學家培根所說:“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绷暯娇倳洀娬{:“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雹芰暯娇倳浽羁剃U述公正辦理每一個具體案件的重要性,指出:“人民群眾每一次求告無門、每一次經歷冤假錯案,損害的都不僅僅是他們的合法權益,更是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是他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信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個錯案的負面影響足以摧毀九十九個公正裁判積累起來的良好形象。執法司法中萬分之一的失誤,對當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傷害?!雹萑绻痉ú还?,司法就缺乏公信力,社會公正就會受到普遍質疑,社會和諧穩定就難以保障。法律本來應該具有定分止爭的功能,司法審判本來應該具有終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這些功能就難以實現。
二、堅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一核心價值追求
黨的十八大召開后不久,習近平總書記就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強調:“我們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薄拔覀兲岢鲆ψ屓嗣袢罕娫诿恳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雹迯拇?,“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成為我國一切司法工作的核心價值目標,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的核心特征和競爭力,成為我國司法與西方國家司法的根本區別之一,在我國司法改革發展史、法治中國建設史上具有重要的政治意義、理論意義、實踐意義和世界意義。黨的十九大報告寫入了這一重大論斷,黨的二十大報告再次重申,進一步凸顯了司法工作堅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極端重要性。我們必須加深對這一重大命題豐富內涵的認識,并在實踐中深入貫徹、長期堅持。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蘊含著豐富的價值內涵。首先,充分體現了司法為民的價值追求,把人民群眾作為公正司法的服務對象、感受者和評判者。這里的人民群眾,不僅是指案件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也包括每一位公民。其次,體現了我國司法對實質公正的價值追求。西方國家把形式公正奉為圭臬,為了體現司法權威、強調司法的終局性而犧牲司法的實質公正。我國司法則是堅持形式公正與實質公正相統一,在維護司法權威的同時實行有錯必糾原則。事實上,通過司法自身糾正冤假錯案反而能維護和提升司法權威。最后,體現了司法對全過程全方位公正的價值追求。司法公正不僅體現在審理過程和裁判結果中,也體現在立案環節和執行環節;既體現在審判活動中,也體現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辦案活動中;既體現在訴訟案件中,也體現在非訴案件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司法為民,改進司法工作作風,通過熱情服務,切實解決好老百姓打官司難問題。特別是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維護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加快解決有些地方沒有律師和欠發達地區律師資源不足問題。如果群眾有了司法需求,需要打官司,一沒有錢去打,二沒有律師可以求助,公正司法從何而來呢?”“一紙判決,或許能夠給當事人正義,卻不一定能解開當事人的‘心結’,‘心結’沒有解開,案件也就沒有真正了結?!雹呷绻慌ψ屓嗣袢罕娫诿恳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人民群眾就不會相信司法機關,從而也不會相信黨和政府。因此,所有司法機關都要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目標來改進工作。
三、堅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堅持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這一中心工作任務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司法體制改革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司法體制改革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司法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的根本指引。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提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明確了下一階段司法改革的著力點和路徑,對于實現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司法改革目標至關重要。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的原創性概念,是新時代新征程中國司法改革的統領性概念。黨的十八大以來,在習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司法體制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司法體制機制實現了歷史性變革、系統性重塑、整體性重構。隨著司法體制改革不斷深入,越來越需要各項舉措之間相互配合,形成有效運轉的制度體系。黨的十九大報告作出“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重大戰略部署,司法體制改革由此進入新階段。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關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意見》,并將其作為《人民法院第五個五年改革綱要(2019—2023)》貫徹實施,推動構建堅持黨的領導制度體系、服務和保障大局制度體系、以人民為中心的訴訟服務制度體系等十大體系。在2020年11月召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作出部署。黨的二十大報告再次強調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充分表明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是當前和今后相當長時間內司法體制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是對司法體制改革的科學把握,必將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司法制度體系,實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體系和司法能力現代化。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要按照黨的二十大部署,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要求司法體制改革實現三個轉變:一是由分向合轉變,進入系統性、整體性變革階段,要求把握好改革舉措的整體關聯性、層次結構性、先后時序性,增強改革的協同性、耦合性;二是由內向外拓展,進入到外部配套、內外聯動階段,要求相關黨政機關在司法人財物管理、執法司法銜接、非訴訟糾紛解決體系建設等方面細化完善有關配套政策措施,確保黨中央的司法改革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三是由粗向精遞進,進入精細化裝修、精準化落地階段,要求在鞏固主體框架改革成果的基礎上,做好精雕細刻、查漏補缺、補偏救弊的工作,確保實現改革的預期成效。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完善司法制度、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要遵循司法活動的客觀規律,體現權責統一、權力制約、公開公正、尊重程序的要求?!雹嗨痉ㄘ熑沃圃谒痉w制改革主體框架中具有基礎性地位、標志性意義、全局性影響。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把完善司法責任制確定為重要改革任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緊緊牽住司法責任制這個‘牛鼻子’,凡是進入法官、檢察官員額的,要在司法一線辦案,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雹後槍Α皩徴卟慌?、判者不審”這一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突出問題,司法責任制突出法官檢察官司法主體地位,明確法官檢察官辦案的權力和責任,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落實“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的辦案責任制,要求法官檢察官依法對案件質量終身負責。完善司法責任制是建立權責明晰、權責統一的司法權運行機制的核心,是中央部署的司法體制改革主體框架的重要基石,是決定司法體制改革成敗的關鍵環節,對于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意義重大,在司法體制改革全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實行司法責任制以后,法官檢察官辦案積極性普遍提高,工作責任心普遍增強,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續提升,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獲得感不斷增強。
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的要求,是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是將黨的十九大以來中央確定的“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部署堅持一張藍圖繪到底,落地見效、全面決勝的集結令和動員令。我們要站在更高起點謀劃和推進改革,堅持素質與職責相匹配、權力與制約相統一、責任與保障相適應的原則,在綜合配套、整體推進、基層見效上下功夫,持續發力強化改革舉措,鞏固改革成果,做到權力到位、責任到人、監督有效、保障有力?!叭鏈蚀_落實司法責任制”是黨的二十大報告的新提法、新部署。報告在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中增加了“準確”兩字,體現了強烈的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具有重要的方向性意義,對完善司法責任制提出了更高要求。司法責任制是現代司法權運行的基礎性制度。要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堅持權責相統一,既要遵循司法規律,堅持“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也要強化對司法權的監督制約,明確追責程序,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要追究”,確保放權不放任、有權不任性。要進一步細化司法辦案責任,規范法官檢察官辦案權責和違法辦案責任追究,嚴格領導干部、審判委員會和檢察委員會、內設職能部門等監督管理責任,優化上級司法機關領導監督指導責任,完善司法人員考核評價機制和司法責任追究機制,健全司法人員依法履職保護機制。
四、堅持加快構建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司法制約監督體系這一重要保障機制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法官、檢察官要有審案判案的權力,也要加強對他們的監督制約,把對司法權的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等落實到位,保證法官、檢察官做到‘以至公無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把司法權關進制度的籠子,讓公平正義的陽光照進人民心田,讓老百姓看到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效?!雹饨陙?,司法腐敗案件集中暴露出權力制約監督不到位問題,要加快構建規范高效的司法制約監督體系。2020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進一步提出,要加快構建規范高效的制約監督體系,堅決破除“關系網”、斬斷“利益鏈”,讓“貓膩”“暗門”無處遁形。黨的二十大報告在“嚴格公正司法”部分再次強調要強化對司法活動的制約監督,促進司法公正,充分表明構建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司法制約監督體系對于公正司法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
加快構建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司法制約監督體系,首先要以優化司法職權配置為重點,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的制度安排。2018年8月,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指出,近年來,司法機關依法糾正了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念斌案等一批冤假錯案,受到廣大群眾好評。造成冤案的原因很多,其中有司法人員缺乏基本的司法良知和責任擔當的問題,更深層次的則是司法職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制不科學,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沒有真正形成。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完善司法機關的機構設置、職權劃分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都對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加強和規范對司法活動的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作出了具體部署。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健全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各司其職,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配合的體制機制等。黨的二十大報告予以重申,指明了當前加快構建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司法制約監督體系的著力點。
要緊緊抓住影響司法公正的關鍵環節,進一步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加強新型辦案組織建設,細化司法人員正負面權力清單和履職指引制度,優化偵查、檢察、審判、執法環節,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各領域辦案權力運行模式,深化與之相配套的人員管理、業績考評、履職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構建科學合理、規范有序、權責一致的司法權運行新機制。深化檢察機關、公安機關關于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建設,深化巡回檢察工作。
加快構建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司法制約監督體系,必然要求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工作。通過加強對偵查、審判和刑罰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黨的二十大報告專門強調“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這在歷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報告中是第一次,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高度重視,也充分說明了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對于保障和促進司法公正的重要性。2021年,黨中央專門印發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黨中央《意見》),確保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要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根據黨中央《意見》要求,進一步強化刑事立案、偵查活動和審判活動監督,增強及時發現和糾正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等偵查違法行為的能力,從源頭上防范冤假錯案發生;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要求,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強化證據審查,嚴格落實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堅持疑罪從無,依法及時有效履行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指控證明犯罪等職責;綜合運用抗訴、糾正意見、檢察建議等監督手段,及時糾正定罪量刑明顯不當、審判程序嚴重違法等問題。進一步完善刑事執行和監管執法監督,加強對刑罰交付執行、強制醫療執行的監督,維護司法權威;完善對刑罰變更執行的同步監督機制,有效防止和糾正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進一步精準開展民事訴訟監督,暢通司法救濟渠道,加強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程序違法、裁判顯失公平等突出問題的監督,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健全檢察機關依法啟動民事訴訟監督機制,完善對生效民事裁判申訴的受理審查機制;健全抗訴、檢察建議等法律監督方式,推動依法解決執行難問題,加強對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嚴重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等違法執行行為的監督。
構建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司法制約監督體系,必然要求注重以司法公開促公正,要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公開的關注和期待。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運行不見陽光,或有選擇地見陽光,公信力就無法樹立。司法越公開,就越有權威和公信力。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開。要深入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讓司法權在陽光下運行,堅持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潔。要增強主動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的意識,完善機制、創新方式、暢通渠道,依法及時公開裁判文書。對公眾關注的案件,要提高透明度,讓暗箱操作沒有空間,讓司法腐敗無法藏身。
構建系統完備、規范高效的司法制約監督體系,必然要求著力解決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違法違規干預問題。這是導致執法不公、司法腐敗的一個頑瘴痼疾。各級領導干部應當帶頭依法辦事,帶頭遵守法律,始終對憲法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固確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該由自己行使的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司法權不能受權力干擾,不能受金錢、人情、關系干擾,防范這些干擾要有制度保障。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都要旗幟鮮明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絕不容許利用職權干預司法、插手案件。要建立健全違反法定程序干預司法的登記備案通報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法定程序干預政法機關執法辦案的,一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釋:
?、倭暯剑骸对谑〔考壷饕I導干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2015年2月2日),載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習近平關于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117–118頁。②習近平:《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22頁。③習近平:《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22頁。④習近平:《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2014年10月20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98頁。⑤習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2014年1月7日),載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中央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96頁。⑥習近平:《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22頁。⑦習近平:《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2013年2月23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23頁。⑧習近平:《深化司法體制改革》(2015年3月24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148頁。⑨習近平:《深化司法體制改革》(2015年3月24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147頁。⑩習近平:《深化司法體制改革》(2015年3月24日),載習近平:《論堅持全面依法治國》,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年版,第147–148頁。
責任編輯:高富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