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起糾紛 財產抵償促執行
法治甘肅網訊(新甘肅?甘肅法制報記者 齊洪德)近日,秦安縣人民法院有效執結了某擔保公司、某銀行與某果業公司追償權、借款合同糾紛兩起執行案件,涉案執結標的額達430余萬元。
兩起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某果業公司的果庫等財產進行了查封,而兩案的申請執行人均緊盯某果業公司的唯一涉案財產相持不下,紛紛請求法院能將自己的案件及時執行。擔保公司認為他們對涉案財產享有抵押權,有優先受償的權利,而銀行認為其查封在先,且對擔保公司的部分抵押權是否成立存在疑問。
經查,被執行人涉案財產不足以償還兩案申請人的債務,且果庫等財產的抵押問題一直存在不同看法,如果法院依法拍賣果業公司的財產,流拍的可能性較大,難以有效保障兩案當事人的權益。
為妥善處理案件,辦案法官多次前往某果業公司的駐地進行調查,與被執行人進行溝通,同時積極協調溝通兩案申請人的執行意見。經過多次反復協調溝通,兩案三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和解意見,將某果業公司的果庫等財產抵償某擔保公司的債務,同時某擔保公司用經營果庫等財產的收益分期償還某銀行的相關債務。至此,兩案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都得到了最大限度的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化解了銀行的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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